议案提案

时间:1899-12-30  点击:

 

2009年山东省政协提案

 

 

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

 

 

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

 

 

民盟山东省委

 

 

 

农民生活居在农村,最了解农村的具体情况,他们始终是农村的主人,是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主人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使其真正发挥主体作用。新农村需要新农民,新农民才能建设新农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养新农民,就是培养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要牢牢抓住这个根本。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他们既文明守法,又有较高的科学文化和道德素质以及专业技能。

民盟山东省委一直关注我省的农村职业教育,分别在2003年、2005年、2008年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农村职业教育问题也提过多个提案。情况和问题不再赘述,我们再提几点建议。

一、整合资源、理顺关系、合理分工

目前农民教育培训存在多头管理的局面,政府应建立统一的领导体制。要对各种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合理分工。建议将现有的农业高等专科学校、中等农业学校、地市级农广校合并改造成农业职业学院,每地市至少建一所职业学院。招生对象主要为立志从事大农业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参加短期培训的农业经营管理和科技应用带头人。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农业经营管理和技术应用型人才;将县级及县级以下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农广校、成教中心合并改造成设在农村当地的职业技术学校,每个乡镇至少建一所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对象为当地的农民。培养目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城市务工人员,科学设置相关的专业,使参加培训的这部分农民掌握一技之长后,在城市就业,最终向城市转移;另一部分,为农村当地留得住用得上的新农民,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这部分农民掌握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知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知识以及农业种植养殖实用技术知识,让他们在农村扎根就业、创业,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二、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的财政性投入

(一)对硬件软件建设加大投入

加大财政性投入,建设高标准的农业学院和农村当地的职业技术学校。提高农业院校待遇,吸引优秀的人才从事农村职业教育工作。

(二)各级政府财政要支持农民培训工作,让农民接受免费培训

农民培训工作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治本之策、长远之计,是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农民培训应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农民本身收入较低,让其自费参加培训实在是勉为其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20091号文)中指出:“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这方面山东省应走在前面,做的应该比其他省份更好。为了切实搞好农民培训工作,既要让农民提高素质,又不能让农民增加负担,建议政府应加大投入,让农民享受全免费的教育培训。

(三)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实施直接补贴

建议让农民享受免费培训的同时,政府拿出专项资金,利用可行的办法,给受训的农民进行一定的补贴,具体做法可以仿照粮补和家电下乡补贴的办法。

三、构建农民终身教育培训体系

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周期的较快,单靠一次性教育培训传授给农民的知识与技能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工作岗位的需要。因此,知识技术补充、更新和提高,继续教育十分重要。新型农民教育体系所蕴含的义务以及终身教育能改进农民的理性,使得农民摆脱那些阻碍社会进步的传统文化和习惯。能够增加农民的感知能力和创新能力,从而使农民能够不断接受新知识、新观念和新方法,改变农民的价值观念,增强农民的市场意识、法权意识、竞争意识以及效益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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